11月 19, 2005

D4 19 Nov 05 (Sat) Shin Gompa (3250m; 6 to 7 hrs)

今天須從海拔1950米的Dhunche爬升到3250米的Shin Gompa。

常在台灣爬山,我習慣會攜帶較完善裝備上山,畢竟平地不比高山,除了天候難測外,人體對高海拔環境也易產生不適的症狀,裝備既成了防止不時之需的保命之鑰,順理成章也成了體力上的負擔,不過除了須對自己帶上山的東西負責外,我堅持靠自己的勞力背著裝備走完這一趟路程,體會喜馬拉雅山區物資運送的困難,更能了解偏遠地區人力奔波的辛勞,這樣一來,山上得來不易的食物、消耗品、非自然產物,你都會視之格外珍貴,進而不會輕易浪費。 (登山的基本態度:尊重大自然,不要以輕忽或征服的心態從事登山健行。)

今天約有1300米的高度要爬升,從Dhunche啟程後一路鮮少平緩,唯一欣慰之處是幾乎走在蔭涼的森林中,免除太陽直射帶來的困擾,不過我容易出汗,即使是在低溫無陽光的環境下走動,全身還是逃不過汗水的浸濕。



路途中和Shirley提到了關於世界遺產在中國的現況。

據查證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在第1975年17屆的巴黎會議通過了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,凡是被列入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地點,都由其所在國家依法嚴格予以保護。中國於1985年加入《 世界遺產公約》,但近年來陸續傳出長城被破壞、敦煌莫高窟壁畫脫落、周口店北京猿人遺址殘破、孔府及孔廟和孔林被淹沒、以及張家界武陵源、九寨溝遊客過多等危機,這些千年遺跡為中國大陸帶來龐大的旅遊收入,卻因中國政府的過度開發及保護不力成為經濟發展下的犧牲品。

我很慶幸在台灣,目前幾個高山國家公園有實施管制人數上山的政策,前些年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在中國時報論壇發表《 愛山林不必反纜車》的文章,讓我深覺他是個只瞻前不顧後的崇洋追求者,大剌剌地引述歐美先進國家纜車的成功開發案例,殊不知現況在台灣,沒人會主動拾起路旁的垃圾,更別提及高山保護政策了。
(相關議題請參閱《 荒野保護協會》)

開始離題了...

下午兩點左右,我們抵達了標高3007米的中途站Dhimsa,這邊唯一的tea house是由一個十多歲的小男孩在經營,tea house看似破舊,卻提供我們寒風中的熱食,這個年紀的時候你在做什麼? ( 我在屋內另一側發現堆積如山的馬鈴薯堆,這三個香港「好友」先前幫我取了個A-loo的綽號,A-loo就是尼泊爾馬鈴薯的發音,為避免再次被用馬鈴薯來做文章,拍完照後匆匆離開了現場 )



吃飽上路了,一路前往Shin Gompa。

今晚竟然在住宿的Red Panda Lodge用餐後流下了鼻血,想到兩年前走絲路的時候也發生過這種情形,畢竟在海島型氣候的地區生活久了,要適應這種低溫乾燥的空氣,可能沒這麼快了。

0 Comments:

張貼留言

<< Home